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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点亮生活】发票还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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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8-15 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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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海税务
标题:
【税收点亮生活】发票还要备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Tc2MDM3OQ==&mid=2247506065&idx=8&sn=ab6d8effc2de354f296ed7eb16e773a6&chksm=fb656d85cc12e493326543ffbcac1de755b7b5b9f4c866104c7e02f176068fe576db9e79937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14
二维码:
-
在昨天的节目中我们了解到了发票没有按照规定填写备注会导致不能进项抵扣。发票的基本内容不仅包括发票的名称、代码和号码、联次以及用途、购买方名称、开户银行以及账号、商品名称或者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或者个人名称等,也包括备注栏。
不按照规定进行发票备注,疏忽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更正。没有按照规定备注的发票则属于不合规票据。今天我们继续了解一下自行开具发票的时候备注栏要写什么?
先来看,销售和出租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当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以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的时候,也应当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对于差额征税,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的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来混开。
对于保险服务,保险公司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车船税税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对于在互联网物流平台,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使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系统,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对于铁路运输,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受托代征的印花税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听众朋友们,明天的节目我们将带您一起来了解
“哪些发票不能再报销了”
,感谢您的收听,更多的税收话题和内容请关注
“青海税务”微信公众号。
感谢您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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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阅读此文
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薛攀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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