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8
  • Tax100会员 33289
查看: 512|回复: 1

[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1009

主题

1235

帖子

1251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251
2020-5-27 00: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5-27 00: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