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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查账征收企业发生了扶贫捐赠支出,在预缴申报时应该如何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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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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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14 00: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唐山税务
标题: 【答疑解惑】查账征收企业发生了扶贫捐赠支出,在预缴申报时应该如何填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zMjk5Mw==&mid=2649089811&idx=4&sn=05704eab01daaa62c48339854e9f7a93&chksm=833000bdb44789ab0f8c6ab8cc537d4e48de52608d6fd7d81543815072e2f8f4f49a38aa1a7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13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4 14:44 编辑




相关问答
请问查账征收企业发生了扶贫捐赠支出,在预缴申报时应该如何填报?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号)等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要求,请直接将本年累计金额填报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第43行“2.扶贫捐赠支出全额扣除”。

  编辑设计:唐山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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