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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天津市管公积金 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78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归集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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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regalutiondetail.jsp?id=308866
发文单位: 天津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78号
文件名: 天津市管公积金 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78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归集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6-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市管公积金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归集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
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78号


  各区、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做好服务企业家工作,自2018年6月8日起,我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归集业务进行调整,取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方便缴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现将《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归集管理操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6月8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

归集管理操作规定

  
  第一条 根据天津市住房货币化分配相关政策及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对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定。
  第二条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归集业务包括缴存登记、缴存以及年度缴存额调整。
  第三条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归集业务的管理。各管理部负责业务的受理及审核。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负责相关金融结算业务。
  第四条 在管理部开户的单位可到任一管理部办理补充住房公积金及按月住房补贴归集业务。
  第五条 单位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应持以下资料办理缴存登记手续。管理部审核确认后,当时为单位办理缴存登记。
  1.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单位缴存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   
  2. 非行政机关或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还应提供经天津市住房委员会审批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审批表》。
  第六条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缴存包括按月汇缴和个人补缴两种方式,资金支付方式同住房公积金缴存。
  第七条 单位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应以汇缴形式按月缴存。缴存人员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1. 职工新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应为职工办理新开户缴存登记手续同时为其汇缴首月资金。
  2.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中止工资关系,单位停止为其缴存,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封存手续可与按月汇缴同时办理也可在按月汇缴前单独办理。
  3. 为封存职工恢复缴存的,应为职工办理启封手续并同时汇缴。
  4. 单位录用或调入在原单位已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职工,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随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单位。单位为其缴存时应办理启封手续。
  第八条 单位办理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汇缴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缴存汇总表》)一式三份。
  3. 单位为职工办理新开户、启封、封存或个人补缴的,还应提供《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附件3,以下简称《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一式三份。
  第九条 单位为职工单独办理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 《缴存汇总表》一式三份。
  3. 《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一式三份。
  第十条 单位为职工单独办理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 《缴存汇总表》一式三份。
  3. 《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一式三份。
  第十一条  单位为职工办理按月住房补贴缴存、封存、个人补缴手续应参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执行。单位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天津市按月住房补贴单位缴存汇总表》(附件4)及《天津市按月住房补贴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附件5)办理。
  第十二条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年度缴存额调整业务办理程序按当年有关政策执行,本规定不涉及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8日起施行。原《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归集管理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2014〕80号)于本规定施行之日废止。
  
  附件:
  
  1.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单位缴存登记表.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汇总表.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3.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4. 天津市按月住房补贴单位缴存汇总表.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5. 天津市按月住房补贴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1.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单位缴存登记表.doc

32.5 KB, 下载次数: 86

2.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汇总表.doc

36.5 KB, 下载次数: 91

3. 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xls

28 KB, 下载次数: 99

4. 天津市按月住房补贴单位缴存汇总表.doc

36.5 KB, 下载次数: 89

5. 天津市按月住房补贴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xls

21 KB, 下载次数: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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