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79
  • Tax100会员 27977
查看: 667|回复: 0

[涉税交流] 【新政速递】~新政速递核心要点20.8.9~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36008

2020税务高考

2020-8-10 14: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递财税信息
交流财税理念
延伸管控思维

~新政速递核心要点20.8.9~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
为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2、《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
现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财税政策
(二)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三)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五)继续实施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六、知识产权政策
(二十六)鼓励企业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登记。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依法申请知识产权,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给予相关支持。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九、附则
(三十八)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含设计、生产、封装、测试、装备、材料企业)和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
(四十)本政策自印发之日(2020-07-27)起实施。继续实施国发〔2000〕18号国发〔2011〕4号文件明确的政策,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函〔2020〕138号):
二、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将长三角区域部分城市列入首批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范围。进一步提升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加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广力度。
三、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进一步简并征期,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统一按季申报。纳税人在申报上述四个税种和企业所得税时,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四、探索推进纳税申报预填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系统自动归集纳税人发票开具、房产及土地税源等数据,自动判断应申报税种,自动推送预填数据,由纳税人确认后一次完成各税种申报。
五、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对除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以外的纳税人,在软件产品、动漫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风力发电、管道运输服务、飞机维修劳务、铂金交易、黄金交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等11项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中,简并报送资料,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六、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对除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以外的纳税人,推进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办理环节的简并,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减少资料报送,促进纳税人更快享受免税优惠。
八、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依托税务总局云平台大数据等数据资源,实现长三角区域涉税风险信息和风险模型共享。统筹跨区域风险管理任务,避免对区域内跨省经营企业的重复检查。
  
4、《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一)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2020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在全国各地均可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
(二)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可在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具备条件的地方实现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或者通过推行寄递、自助打印等实现“不见面”办理。
二、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和成本
(一)进一步压缩开办时间。2020年年底前,全国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以内;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更少。
(二)进一步简化开办环节。2020年年底前,推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填报信息实时共享,及时完成登记备案。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刻制公章,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进一步降低开办成本。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领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
三、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
(二)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全国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名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37号):
现将《全国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名单》予以公布,今后将根据授权情况予以更新,社会公众可登录总局网站查询(http://www.samr.gov.cn/djzcj/)。
  
6、《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各部门支持流通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汇编》:
2020.7.15日发布《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各部门支持流通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汇编》。
  
7、《国家税务总局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表〔20200807〕》:
《国家税务总局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表〔20200807〕》新版发布,替换掉旧版〔20200706〕。

来源:飞狼财税通 整理:财网天地

欢迎关注财网关注骆驼!!


在漫长的黑夜里来蓄积自己
等待灵光闪耀的一刹那
破茧而出
抵达生命的黎明
为财税管
拓荒到天亮
895_159704163223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