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14
  • Tax100会员 33482
查看: 459|回复: 0

[社保] 山西人社局 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及将五水头孢唑林钠列为头孢...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8-10 12: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shanxi.gov.cn/zwyw/zcfg/bmwj/200801/t20080125_66511.html
发文单位: 山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山西人社局 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及将五水头孢唑林钠列为头孢...
发文日期: 2008.01.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西人社局
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及将五水头孢唑林钠列为头孢...


  


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及将五水头孢

唑林钠列为头孢唑林的通知


晋劳社厅函[2008]45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鉴于抑肽酶注射剂可导致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发通知暂停抑肽酶注射剂在我国的销售和使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抑肽酶注射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8]36号)要求,决定从《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删除西药部分第760号的“抑肽酶注射剂”。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主要成份的函》(粤药监注函[2007]21号),经核定,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和《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西药部分第24号“头孢唑林注射剂”的主要化学成份一致且剂型相同,决定将该品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请各市劳动保障局认真贯彻执行,并通知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相应的调整工作。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