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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山西人社局 关于表彰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山西省模范教师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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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shanxi.gov.cn/zwyw/zcfg/bmwj/200909/t20090929_66613.html
发文单位: 山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山西人社局 关于表彰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山西省模范教师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09.09.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西人社局
关于表彰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山西省模范教师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表彰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山西省模范教师
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晋人社厅发[2009]40号

  
  
  各市人事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省直有关委、办、厅、局:
党的十七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为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工作者队伍,努力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授予山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等59个单位 “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 授予崔洪泽等359名同志“山西省模范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马兆兴等 65名同志“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壹仟元,以资鼓励。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支撑;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为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1、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山西省模范教师名单 3、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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