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社局
关于印发《 “2010年山西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0年山西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0]7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现将《 “2010年山西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要认真按晋人社明电[2010]18号文件精神和招聘周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招聘周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0一0年五月十一日
“2010年山西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方案
当前,我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十分突出。为发挥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和扩大就业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我省定于2010年5月下旬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确保活动正常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5月19日―5月25日
二、活动主题: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桥,为民营企业招聘人才服务
三、主办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和工商联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咨询活动
各主办单位印制发放相关政策宣传资料,并现场为招聘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咨询服务。
(二)大型专场招聘会
招聘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积极利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市场,举办面向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农民工等各类群体的专场招聘会。
(三)相关系列活动
1、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职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辅导、人事代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咨询等讲座。
2、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市场要互通信息,加强联系,为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劳动者免费开展失业(求职)登记,对进行失业(求职)登记的人员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库,并及时掌握就业需求,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
3、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向各类求职者免费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手册和资料,并开展政策咨询。
五、组织安排
为加强对招聘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省成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共同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宣传、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各高校,组织引导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工商联要搞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汇总分类后逐级上报。同时,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汇总招聘周期间本部门工作情况,统一报省招聘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是搞好信息收集发布,拓宽招聘形式。各市在选择招聘企业时要明确提供空岗信息数量,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各类企业提供的空岗信息,要提前2天向社会公布。招聘周期间,各市除组织大型招聘活动外,还可采取网上、异地视频、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开展招聘活动。
二是开展就业跟踪调查。招聘周期间,企业与求职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各市可采取发放就业状况跟踪调查表、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抽查、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求职者的就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及时上报调查结果。
三是开展技能(创业)培训服务。招聘现场可设立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服务台,为民营企业开展员工岗位提升培训、求职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职业培训机构可利用招聘活动平台,做好培训信息发布、与求职者签订技能培训协议等工作。
四是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各市大型招聘活动现场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第一。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各项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招聘周期间参加招聘的企业和求职人员进出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七、主会场启动仪式
5月19日上午10时,我省在太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行“2010年山西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各市也要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招聘活动。
(一)主办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
(二)承办单位: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工商联
(三)主会场参加人员:
(1)省领导;
(2)各主办单位领导;
(3)太原市领导;
(4)各承办单位领导
(5)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
(6)招聘单位和求职人员;
(7)省城各主要新闻媒体。
(四)主要议程:
太原市领导致词;
四家主办单位领导讲话;
民营企业家代表发言;
高校毕业生代表发言;
省领导宣布“2010年山西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正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