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关于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业务,规范贷款业务操作,加强贷款业务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4月2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新受理的贷款业务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以下简称贷款流程)执行。
二、贷款中心在2007年4月2日(不含)以前已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受理的贷款,仍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贷款审核过程中,各环节审核资料及交接资料需严格按照贷款流程中各阶段资料清单执行。
四、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保证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遇有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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