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社局
关于批转省残联《2012年度全省盲人医疗按摩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关于批转省残联《2012年度全省盲人医疗
按摩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职字〔2012〕5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省残联《2012年度全省盲人医疗按摩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2年度全省盲人医疗按摩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和我省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山西省盲人医疗按摩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工作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即申请晋升人员经审查具备申报条件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全省2012年度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及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下,由山西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人员范围
在我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盲人医疗按摩机构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工作及医疗按摩教育工作的在职盲人专业技术人员。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年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须提供延长退休的批准文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但仍然受聘从事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盲人也可申报评审,但须提供与聘用单位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
三、评审申报条件
申报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任现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任现职期间,本人在每个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中均获得称职或优秀的考核结果;
(三)学历及任职年限符合下列条件:
1、医疗按摩师:盲人按摩中专毕业(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任医疗按摩士五年以上(即在2008年1月1日前由本单位聘任医疗按摩士)。盲人按摩大学专科(含中、西医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并任医疗按摩士二年以上(即201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即2012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任医疗按摩士者。
2、主治医疗按摩师: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任医疗按摩师四年以上(即2009年1月1日前由本单位聘任医疗按摩师)。
3、在任现职期间取得新学历者,若按新学历申报晋升任职资格时,其任职时间须在该学历对应的任职时间上增加二年。
4、申报条件中的任现职年限为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之日算起,实算至2012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申报,实行个人申请、逐级审核上报的原则。申报程序是: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由人事干部处)审核,最后将全部申报材料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出具的推荐评审函报山西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五、申报时间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要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送审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山西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六、考试科目
注: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职称评审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一)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任现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任现职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须单位盖章);
(六)业务自传1份(500―800个汉字)(须单位盖章);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每份贴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直单位人事(干部)处推荐评审函1份;
(九)有论文、论著者,报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必报项目);
(十)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八、接受申报材料的单位联系方式
名 称:山西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寇庄西路42号
联 系 人:李琼、程玉玲、樊冰洁
联系电话:0351-7339692 7233742
邮 编:03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