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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山西人社局 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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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shanxi.gov.cn/zwyw/zcfg/bmwj/201206/t20120619_66880.html
发文单位: 山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山西人社局 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6.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西人社局
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职字[2012]5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省委宣传部制定的《2012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2012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2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度全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申报参评人员须是经省级以上党委宣传部审查批准、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闻单位中,在新闻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离的全民事业单位中,相关人员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允许设置的相应最高职务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2年9月30日,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定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要求。申报参评人员都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了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做为相应的学历依据。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3、业务条件。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要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研究和专长,公开发表、出版过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和专业著作,并能解决新闻采编业务中的疑难问题,具有指导采编工作的能力,成绩显著。
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要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公开发表、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业著作。并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采编任务的能力,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4、任现职年限要求。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实算至2012年底。任现职前已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现任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学历取得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即:要求任现职满5年,为2007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满7年,为2005年底前聘任;任现职并已具有规定学历破任现职晋升者,要求任现职满3年,即为2009年底前聘任;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为2010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5、外语条件。须具有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取得的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2011年度省级外语补充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符合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符合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7、考核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称职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量化条件
1、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须在任现职期间,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过新闻专业方面的论著或译著一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在5万字以上。
②至少有1件新闻作品获“山西省好新闻奖”三等奖、或山西省广播电视好新闻二等奖以上。从事夜班编辑、总编室工作的人员根据其工作的特殊性,其获奖条件可酌情考虑。
2、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有1篇。或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过新闻专业方面的论著或译著一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在10万字以上,同时提交1篇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国家级论文。
②有1件新闻作品获“中国新闻奖”、或广电系统最高规格新闻奖二等奖、全国省级党报好新闻奖二等奖、“山西省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长期从事夜班编辑、总编室工作,且主任编辑任职在10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其工作的特殊性,经单位综合考核表明专业能力强、业绩贡献明显者其获奖条件可酌情考虑。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不达国家现行《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或任现职年限而申报评审者,均属破格申报评审。破格评审一般是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中只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人员,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现职年限者,只准比规定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申报评审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专业工龄须满20年;申报评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专业工龄须满25年。
2、中专学历,申报评审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专业工龄须满25年,申报评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专业工龄须满30年。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具体量化条件
1、破格晋升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新闻学术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1篇。或出版过新闻专业方面论著或译著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10万字以上,并提交国家级论文1篇。
(2)有2件作品获得过“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以上、或“山西省好新闻奖”二等奖、广电系统最高规格新闻奖二等奖、全国省级党报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
2、破格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新闻学术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2篇。或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新闻专著或译著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编写并出版过系统的全国新闻专业统编教材,同时提交国家级论文1篇以上。
(2)有2件作品获得过“中国新闻奖”,其中1件作品获得二等奖以上,有2件作品获广电系统最高规格新闻奖一等奖、全国省级党报好新闻奖一等奖,或有3件作品获得“山西省好新闻奖”一等奖。
荣获“范长江新闻奖”、“邹韬奋新闻奖”、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山西省百佳新闻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在评审中可优先考虑。
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特殊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参加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特殊评审。具体条件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晋人字[2006]47号文件。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报推荐程序。申报推荐参加高级职务资格评审者,须个人申请,用人单位(组织)审查同意,逐级上报。最后分别经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向山西省新闻系列高评委办公室(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推荐。
(二)评审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重申的违纪处理意见执行。申报者如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取得的相应资格一律作废,3年内不得申报参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三)专业工龄计算。专业工龄是专业技术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合计年限。关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工龄的起始时间确定,以本人档案中记载的取得中等(或相关)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或高级中学毕业并经本专业培训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专业工龄以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算起,实算至2012年底。即:要求专业工龄满20年的,至少为1992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工龄满25年的,至少为1987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工龄满30年的,至少为1982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四)论文要求。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任现职期间以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在有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和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专业大报的理论学术版面上发表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严禁将在非正规出版物上刊登的文章作为申报评审条件。国家级论文系指,在国家一级学会(协会)、国家知名重点大学主办的学报或中央主要媒体主办的最高学术刊物和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或被世界权威索引系统(SCI、EI、ISTP)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突击发表无学术交流价值的文章,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刊物增刊上的文章以及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只计算一篇。与他人合作发表而非排名第一的文章、综合(百科性)出版物上收集的文章、只进行过会议交流或各种形式的论文评选而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只作为参考。今年申报评审材料中所提交的论文或著作,均须附在互联网的国内主流科技文献数据库网站下载的验证检索网页,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著作,只可作为参考条件。
(五)获奖要求。评审条件中的获奖要求,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完成的本专业作品,经政府规定部门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选定,相应等级奖项的获奖人员。本人须有评奖部门颁发的一级证书。任现职期间完成的一件作品多次获奖,一律以最高奖励一次性计算。
(六)评审答辩。严格按原山西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30号文件《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执行。实行答辩成绩淘汰制,答辩总合成绩优秀比例不得超过30%,差即淘汰比例不得低于10%。
(七)关于申报评审第二任职资格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需评审其它系列任职资格的,应坚持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相近与一致及只允许同级或低于同级转评的原则,并应有相应的试用期(一年以上)。具体程序是: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由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将其申报材料送高评委评审。不允许在转系列的同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八)适当控制评审通过率。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正高评审通过的人数,要控制在当年高级评审通过人数的20%以内。
(九)高级资格委托评审。中央驻晋及外省新闻单位委托代评者,须经其国家主管部、委或相当的主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函转省新闻系列高评委办公室。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查并函转,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十)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申报人所填报的反映本人学历、任职经历、专业能力、业绩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均以原始证件、文件和已经出版发行的刊物、书籍为准。除此以外,一切证明材料均无效。
1、年度申报名额申请材料。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填报《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申报名额核准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本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后汇总填写《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申报名额核准一览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所在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部门。各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属省直单位的由省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各单位须在核准的申报名额内组织申报推荐。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须提供由各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部门、省主管部门出具的指标函。
2、单位推荐报告。推荐报告要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作出全面评价,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破格晋升者还须报单位的破格推荐意见,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具体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些条款,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要求。评审表一式5份,各项栏目内容填写一定要准确、规范,单位意见等各项手续完备、明确,不得有空栏。如有加页,需加盖单位公章。该表中答辩成绩,参加答辩并通过后,由省新闻专业高级评委会办公室统一填写。评审表5份不装入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卷宗,也不在评审材料目录上填写。
4、业务工作总结及答辩论文。指任现职期间从事新闻专业的业务总结报告及本人提交的答辩论文。要求用A3纸各打印一式2份,不装入评审材料卷宗。纸张规格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附表)。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考核表各栏目要填写清楚、准确,本单位意见要明确。要说明有无违反新闻纪律,有无采编有严重政治错误作品的情况,有无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情况,要加盖公章。
6、证书、证件。包括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发表的作品等原件及复印件。代表专业技术成果的作品等一律指任现职期间的。各类证件的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目录装订成册。
7、报送材料时间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截止,过期不予接收。地点:山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11层2号)。联系人:王旭青 骞进 联系电话:4045486
8、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和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等全省现行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关信息及所需表格,请登录山西省人社厅网站(
www.sx.hrss.gov.cn)进行查询和下载。
附件:附件下载(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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