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34
  • Tax100会员 32564
查看: 534|回复: 0

[社保]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铁路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8-9 10: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2/24/art_1229101516_312078.html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铁路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4-02-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铁路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铁路企业

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5]251号

上海铁路局杭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铁路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请示》(上铁杭社险[2005]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上海铁路局所属浙江省境内铁路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上海铁路局所属浙江省境内铁路企业自2006年1月1日起参加浙江省省本级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二、根据《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浙政发[2005]17号),结合铁路企业实际情况,同意上海铁路局所属浙江省境内铁路企业生育保险费率按下列办法过度:2006年费率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3%,2007年费率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4%,2008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率统一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执行。
三、参加生育保险具体事宜请与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联系办理。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送: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