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06
  • Tax100会员 32622
查看: 569|回复: 0

[社保]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内务局关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农场劳动后分配去企业工作的劳保待遇问题给宁波市内务局的复函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8-8 19: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2/14/art_1229101516_309017.html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内务局关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农场劳动后分配去企业工作的劳保待遇问题给宁波市内务局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14-02-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内务局关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农场劳动后分配去企业工作的劳保待遇问题给宁波市内务局的复函


关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农场劳动实习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


关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农场劳动实习期间,已由国家发给临时工资的,按照有关工龄计算的规定,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

(摘自浙江省内务局1973511日浙内劳(73)第71号《关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农场劳动后分配去企业工作的劳保待遇问题给宁波市内务局的复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