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02
  • Tax100会员 33165
查看: 565|回复: 0

[社保]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不再开展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8-8 18: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2/17/art_1229101516_309324.html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不再开展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2-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不再开展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不再开展评、聘

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浙职改办[1994]26


各市()人事局(劳动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不得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等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对部分事业单位不再开展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原已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这次已基本明确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如全省工商所、财税所、物价所及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委党校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和党务工作部门的干部,从1994年起不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在与工资等待遇挂钩。
二、对原已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这次按机关工资套改,但至今尚未明确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如省委讲师团、省社联、省作协、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省专利局等,允许继续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但评审的资格不聘任,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指标不再增拨。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七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