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0
  • Tax100会员 33512
查看: 468|回复: 0

[社保]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对萧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第二条第三款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8-8 18: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2/18/art_1229101516_309952.html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对萧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第二条第三款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14-02-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对萧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第二条第三款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浙江省劳动厅

关于对萧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三款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浙劳函[1999]113



萧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你局《关于<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三款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浙劳政[1999]89号文件明确了“城镇各类企业是指在所有建制镇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这一规定对“城镇”范围作出了解释,与省人大颁布的《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是相一致的,请你们结合浙劳政[1999]89号文件规定,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