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一次性发放的批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金一次性发放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7〕91号
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一次性发放的请示》(路人劳社〔2007〕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降低经办机构的管理成本和解决部分参保人员的实际问题,同意你局对部分因月领养老金偏少,要求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积累总额的参保人员,在其本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采取一次性兑付,并终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办法。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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