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87
  • Tax100会员 33548
查看: 628|回复: 0

[社保] 浙江人社局 关于跨省转迁失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批复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8-8 16: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3/1/art_1229101516_308408.html
发文单位: 浙江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浙江人社局 关于跨省转迁失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4-03-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人社局
关于跨省转迁失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跨省转迁失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就〔2011〕41号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你局《关于跨省转迁失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请示》(杭就〔2011〕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精神,失业人员跨省转迁失业保险关系时,转移资金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享受的剩余失业保险金和应继续缴纳的职工医保费所需资金的总和,如两项资金总额不足应转移的失业保险金总额150%的,按应转移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0%计算(含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