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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0 17:42 编辑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13号),兰州市税务局进行了及时推送和解读,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进行预扣预缴系统申报操作,希望给您在日常扣缴申报工作中带来帮助!
温馨提醒:该项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且享受对象为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如在校大学生等)。实习学生取得的劳务报酬为2020年7月以前的,无法享受该项政策,扣缴义务人进行劳务报酬扣缴申报时仍沿用原有扣缴税款方法,不会扣除减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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