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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克市地税发[2011]11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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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克市地税发[2011]116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克市地税发[2011]11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6-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克市地税发[2011]11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克市地税发[2011]116号
全文有效
2011年6月21日
各区地税局、石油税收征管局:
去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实做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局要认真践行“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始终把贯彻落实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确保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及时为纳税人排忧解难,使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转化为调动各类纳税人爱党、爱国、爱疆并积极开拓创业的动力。
二、 广泛开展送政策活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局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送政策活动,切实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要突出重点,当前重点是做好支持、促进就业和旅游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
在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要深入到居民社区、人才交流中心、企业等地,宣传政策、解释政策,对于吸纳安置大中专毕业生较多企业,要主动上门服务,详细介绍支持促进就业的政策内容、办理税收优惠的具体程序。
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各局应首先对我市 8家A级旅游景点从事旅游服务经营企业和15家旅行社(具体名单附后)进行重点宣传,有关A级景区景点服务宾馆,待自治区公布名单之后,再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宣传可以采取多种渠道与形式,既可以电话通知其登录我局地税网站查阅(文件已放置在“最新政策法规专栏”中),也可以上门宣传,专门送达税收政策文件或税收优惠热点问题宣传单(市局已统一印制),告知其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三、 加强政策管理,提高政策效果
各局必须一手抓政策落实,一手抓管理。一方面加快进度,抓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建立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台账,对其中内容跟踪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
各局应自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于每月1日,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市局报送《贯彻落实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简报》,内容包括实施效果、减免税额、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完善建议等。并分别于9月15日、12月15日向市局报送《新党发[2010]18号文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
对旅游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各区地税局应分别填报《A级旅游景点从事旅游服务经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表》、《旅行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表》,于8月1日前上报。
附件1:A级旅游景点从事旅游服务经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景点名称 景区 级别 有无自用房产及 自用房产原值 减免税额 有无自用土地及 自用土地面积 减免 税额 企业所得税是否属地税局管理 是否办理减免税备案 备注
1 克拉玛依市魔鬼城旅游开发公司 世界魔鬼城景区 4A
2 克拉玛依市博达物业公司 白杨河大峡谷景区 2A
3 克拉玛依大漠国际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大漠国际高尔夫球场 2A
4 融汇旅游开发公司 黑油山景区 A
5 融汇旅游开发公司 黑油山滑雪场 A
6 文化活动管理中心 独山子区文化中心 A
7 独山子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独山子泥火山景区 A
8 独山子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独山子大峡谷景区 A
9
10
附件2:旅行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有无自用房产及房产原值 减免 税额 有无自用土地 及自用土地面积 减免 税额 企业所得税是否属地税局管理 减免税是否备案 单位地址 备注
1 新疆同安国际放行社 准噶尔路130号
2 新疆克拉玛依石油国际旅行社 准噶尔路130号文化大厦10楼
3 克拉玛依天联国际旅行社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西路23号
4 克拉玛依驼峰旅行社 克拉玛依塔河路78号
5 新疆克拉玛依金阳国际旅行社 准噶尔路130号文化大厦10楼
6 克拉玛依玛依格勒旅行社 友谊路169号507室
7 克拉玛依金胡杨旅行社 天山路6号
8 克拉玛依市海子旅旅行社 友谊路甲30号正天华厦酒店一楼
9 克拉玛依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 昆仑路36号宝石花酒店一楼
10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冰峰旅行社 独山子区北京路12号
11 新疆瑞翔旅行社 克拉玛依红星路4--5号
12 中青旅克拉玛依分社 克拉玛依友谊路161
13 克拉玛依市幸福时光旅行社 阳光花园小区18-7
14 克拉玛依嘉特旅行社 克拉玛依天池南小区41栋1-6
15 新疆克拉玛依市乐远旅行社 克拉玛依油建路25-3
附件3:新党发[2010]18号文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
报表机关:
项目 数量 类别 户数(个) 吸收人数(人) 减免税额(万元)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合计
本期数 累计数 本期数 累计数 本期数 累计数 本期数 累计数 本期数 累计数 本期数 累计数 本期数 累计数 本期数 累计数 本期数 累计数
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
个体户吸纳大中专毕业生
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
其中:吸纳 大中专毕业生
合计
制表: 复核: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注:1.本表上报时间分别为2011年6月20、9月20日、12月20日;粘贴至区局FTP流转税处信箱--落实18号文件夹。
2.此表统计范围自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底享受新地税发[2011]71号各项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税收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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