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社局
关于对孝感市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批复
鄂劳社函[2007]151号
孝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申请纳入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试点城市的报告》收悉。按照部劳社部函([2006]110号)《关于开展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的通知》的要求,经省厅社会保险“三化”建设指导小组研究审定,同意你市为全省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城市。请你们高度重视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把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尽快落实建设资金,并按照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的统一标准和要求,抓紧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立工作目标、建设标准和工期进度,精心组织实施。要将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与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建设结合起来,推动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流程科学、服务到位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要指定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实行专人负责制,同时定期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报省指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