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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办税|手把手教你跨区域涉税事项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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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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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7 03: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阳江税务
标题: 易办税|手把手教你跨区域涉税事项那些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wODA2Ng==&mid=2649438990&idx=1&sn=53aed76d4533bff68c52a177a688a04c&chksm=87b6d443b0c15d550c5dfb53e39ced68571be2aa6ea9109e197e57e6df3bd6088e85467624b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06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7 09:49 编辑

现在我们一起来学习
跨区域涉税事项吧!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1. 选择菜单【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办理】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办理界面。


  



2.选择【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打开事项进度管理界面进行签收。在十分钟内,系统将自动办结【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事项,并返回批复文书。


温馨提示
1.省外(含深圳)的企业,需要到广东进行报验登记的,可使用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模块办理该业务。
2.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3.在【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签收文书后,可以下载电子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如下图。


温馨提示
使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管理功能查询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时,“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有效期限起”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有效期限止”两个查询条件,并不是指《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上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而是指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日期,同时查询时有效期限起止要包含开具日期。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
1.选择报验户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和【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两个功能时,需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务机关选择,选择对应的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主管税务机关选择】按钮后,选择需要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的税务机关

2.用报验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可看到“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3.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纳税人需核实税务机关是否正确,核实无误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种类的增值税预缴申报。


  
4.纳税人填写申请表单,上传附送资料,点击【提交】。

5.提交申报,进入回执界面。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反馈。
1.选择经营地税务机关。

2.用经营地报验户的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菜单【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并点击【办理】,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办理页面。

3.通过强制监控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表单填写界面。

4.填写完成,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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