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53
  • Tax100会员 32580
查看: 691|回复: 0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地税一[1996]25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单位恢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7257
2020-8-6 13: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甘地税一[1996]25号
文件名: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地税一[1996]25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单位恢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6-06-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单位恢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一[1996]25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单位恢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一[1996]25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单位恢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35号)转发给你们,随该部分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亦应一并恢复征收。请依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