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市地税发[1997]129号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市地税发[1997]129号
全文有效
市地税一分局、闫良区、临潼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税字[1997]56号《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铁道部系统的核算体系,郑州铁路局西安铁路以分局所属各单位的营业帐簿印花税,由西安铁路分局汇总在市地税一分局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