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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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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8-12-11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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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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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全文有效
2018.12.11
按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文山市、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共4个县(市)税务稽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共4个县税务稽查工作。为了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权利,现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州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以采用书信、来访、电话、互联网等形式,按照职责范围,分别向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举。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文山市开化中路107号,邮政编码:663099。受理部门:文山州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876—2186144。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文山市开化中路107号,邮政编码:663099。受理部门:文山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876—2181088。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丘北县锦屏镇普者黑大街247号,邮政编码:663200。受理部门:文山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876—4121896。
二、网络检举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我要维权/税收违法行为举报。(http//:www.yn-n-tax.gov.cn)
三、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0871-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统一接收税收违法行为电话方式的检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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