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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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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 2020年第5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 2020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告 |
发文日期: |
2020-04-01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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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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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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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通告 2020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通告 2020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20.4.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会同云南省财政厅和昆明海关联合选定,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和丽江三义国际机场的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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