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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需要办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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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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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5 13: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鲁木齐甘泉堡税务
标题: 停业需要办哪些手续?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zcwNDYxMQ==&mid=2247490478&idx=3&sn=c2255e6e652e30f03170f3cb1f97aa1f&chksm=eafb9be2dd8c12f455cc334002fef4a4b804bb871f87a8cd1fa5379b2c84e61f5f87f648261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05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5 15:42 编辑

问:停业需要办哪些手续?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二十一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并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
  纳税人停业,按上述规定办理。


  来源:乌鲁木齐甘泉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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