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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北京人社局 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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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zcwj/201912/t20191206_943225.html
发文单位: 北京人社局
文件编号: 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文件名: 北京人社局 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6-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人社局
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各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对应工作,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附件:
1.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46项)(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46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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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事业发〔2019〕87号  发表于 2021-3-2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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