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72
  • Tax100会员 33082
查看: 528|回复: 2

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583

主题

1014

帖子

276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69
2020-4-8 11: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ilin.chinatax.gov.cn/art/2018/6/15/art_311_121144.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6-15
政策解读: http://jilin.chinatax.gov.cn/art/2018/6/15/art_311_121144.html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本帖最后由 超越梦想一起飞 于 2020-4-8 11:52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吉林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行范围

吉林省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厅实行办税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办理省内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定后另行公布。

二、推行原则

省内通办坚持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不变的原则,在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的前提下,纳税人可在吉林省税务局所辖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实现省内通办业务办理。依法应当进行处理的涉税违法行为涉及的相关办税事项,不纳入省内通办范围。

三、业务范围

本次开展省内通办的业务范围有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证明办理、优惠办理、宣传咨询等共计6类27项166个。(详见附件)。

纳税人在办理省内通办涉税事项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业务受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咨询渠道

纳税人需要进一步了解省内通办涉税事宜,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通过登录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www.jl-n-tax.gov.cn)对外公布的办税服务厅公开电话进行咨询,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通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省内通办业务范围..xls (33.5 KB, 下载次数: 30)

点评

http://jilin.chinatax.gov.cn/art/2018/6/15/art_311_121144.html  发表于 2020-4-8 11: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83

主题

1014

帖子

276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69
 楼主| 2020-4-8 11: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政策解读

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104号)要求,我们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对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事项,要求各省税务机关在地市级同城通办的基础上,扩大到全省范围内通办,打破区域界限,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提高办税效率,为此我们发布了《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通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4号)。2018年按照国务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最新税收政策,我们起草了本《公告》。

二、公告的具体内容

(一)推行时间。自2018年6月15日起,吉林省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厅实行办税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办理省内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定后另行公布。

(二)推行原则。省内通办坚持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不变的原则,在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的前提下,纳税人可在公布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实现通办业务办理。纳税人发生依法应当进行处理的涉税违法行为,不纳入通办范围。

(三)业务范围。本次开展省内通办的业务范围有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证明办理、优惠办理、宣传咨询等共计6类27项166个。

(四)咨询渠道。纳税人需要进一步了解省内通办涉税事宜,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www.jl-n-tax.gov.cn)对外公布的办税服务厅公开电话进行咨询,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三、公告的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通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4号)同时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