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5 14:39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减轻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现就完善调整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三、符合本公告规定并可按上述条款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并对相关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或承诺书,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留存备查。
四、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7月28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保”“六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减轻毕业学生等年度中间首次入职人员以及实习学生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当年首次入职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了什么完善调整?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如,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二、哪些人属于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在入职新单位前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在内。如果纳税人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则不受影响,仍然可适用该公告规定。如,纳税人小赵2020年1月到8月份一直未找到工作,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仅有过一笔8000元的劳务报酬且按照单次收入适用2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了税款,9月初找到新工作并开始领薪,那么新入职单位在为小赵计算并预扣9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自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45000元(9个月×5000元/月)。
三、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了什么完善调整?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2018年第61号公告所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如,学生小张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比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前少预缴440元。如小张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四、纳税人如何适用上述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方法?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者承诺书。如新入职的毕业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出示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佐证资料;实习生取得实习单位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如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的,可以向单位出示学生证等佐证资料;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
扣缴义务人收到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后,即可按照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方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同时,纳税人需就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原件或复印件,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留存备查。
五、公告实施时间是什么?
《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仍可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
公告∣承德博物馆8月5日起恢复开放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承德博物馆自2020年8月5日起有序开放,实行预约、错峰、限流参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开放时间
每周二至周日 9:00-17:00
(16:00停止入馆)
每周一为闭馆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02
预约参观
承德博物馆实行实名制预约参观,每日限额1500人(上午750人,下午750人)暂停团队接待和大巴车停放预约。
观众朋友可通过承德博物馆微信公众号提前一天预约,选择参观日期,预约成功后凭手机生成二维码入馆。
预约入口
识别二维码预进入预约
?
03
参观须知
1. 观众须在安检处出示身份证与“健康码”,检测体温、安检物品、戴口罩方能通过安检入内参观。
2. 观众参观全程须佩戴口罩,参观时请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3. 建议观众参观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以免造成人员聚集。
4. 每张身份证每天只能预约一次。
5. 预约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6. 军官证、士兵证、退役士兵优待证、省市级劳动模范证、记者证、军人残疾证、65周岁以上老年人,无需预约,凭有效证件直接入馆参观。
7. 为了弘扬抗击新冠肺炎期间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承德博物馆向全国医务工作者表达崇高的敬意,开馆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承德博物馆对全国医务工作人员开展“免预约进馆”、“优先预约博物馆讲座”“为医护者团队免费预约讲解”等一系列优待政策。开馆期间,医务工作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医师职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到馆可直接入馆参观。
8. 开馆当日,承德博物馆将开启“博物馆之夜”。室外建筑区域将开放至夜晚11:00。一想到有一座博物馆在熙熙攘攘的夜里为你留着一盏灯,让你可以在柔和的灯光下安静闲逛,您对这个城市增加的,将不仅仅是依恋。
请大家一定按照参观路线游览?
我们的监控摄像头可是360度无死角?
请大家文明游览!
特别提醒
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9:00-17:00
( 16:00停止入馆)
每周一为闭馆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限流:上午750人 下午750人
疫情期间,我馆将严格执行网络实名制预约参观,为使您能够顺利入馆参观,请提前准备好以下四要素:
1 健康码
2 提前一天参观预约
3 身份证
4 全程佩戴口罩
敬请各位观众和我们一起做好防控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参观环境。
承德博物馆将全力落实防控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开放的有序安全,也期待全体观众和我们一起做好防控工作,遵守规定,文明观展。所有的相关防控措施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您和您家人的生命安全,请予理解。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最后祝您观展愉快!
2020年8月4日
承德博物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政府网 承德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