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广市地税函[2004]55号
四川省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广市地税函[2004]55号
全文有效
2004年5月18日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的规定,结合我市此项税收管理中还存在较多问题的实际情况,现将医疗机构税收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四)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三、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对免税到期的,应恢复征税。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对医疗服务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四、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取得的其他经营收入如直接用于改善本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条件的,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五、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以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卫生院、医院等医疗机构形式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及售药等服务活动,应当以该医疗机构取得的所得,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证,且不能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个体行医者,实行定率征收,征收率为3%。
个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行连续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不管是否有经营场所,其取得与医疗服务活动相关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证,且不能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个体行医者,实行定率征收,征收率为3%。
六、对于由集体、合伙或个人出资的乡村卫生室(站),由医生承包经营,经营成果归医生个人所有,承包人取得的所得,比照“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乡村卫生室(站)的医务人员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业主能提供准确、真实资料的,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本通知第五条确定的征收率征收,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代扣代缴。
八、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取得许可证(执照)的个人,应当在领取执照后3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自行开业的个人,应当自开始医疗服务活动后3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和国税函发[1995]575号文件规定,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所使用的各种收费凭证属于发票范畴,各地税务机关应进行清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