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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川国税发[2005]78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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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文件编号: 川国税发[2005]78号
文件名: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川国税发[2005]78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5-09-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川国税发[2005]78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川国税发[2005]78号
  全文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纠风办,省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纠风办《关于做好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05]20号)和《四川省国税系统行风调查评议办法(试行)》(川国税发[2004]68号)的要求,现将今年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国税机关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国税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国税系统行业风气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各级国税部门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领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目的意义,通过民主评议监督这一有效的方式,进一步深化全省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使广大国税干部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增强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提高抵制腐败行为的自觉性,在全系统形成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按照行业作风"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纠风办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由各级国税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加强领导,精抓细干,确保质量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紧紧围绕国税的中心工作,结合本系统当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解决税收执法、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清正廉洁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要与系统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有关精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各级国税机关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办事机构;二是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于9月15日前报省国税局(监察室);三是抓好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定期公开通报和发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评议工作;四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纳税人中聘请特邀监察员及行风评议员,成立评议小组并组织培训。各级纠风办和国税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及时解决评议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抓好落实。
  三、以评促建,评改结合,深化提高
  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整改要贯穿于评议工作始终,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以评促建,把整改落实在具体岗位上和日常工作中,体现在推动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各级国税部门要结合巩固深化以"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为主题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通过评议进一步查问题、找原因、抓整改、促提高。同时要对整个评议工作认真总结,对民主评议中群众肯定、满意的好经验、好典型,要大力表扬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制约力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省纠风办和省国税局将适时对各地的评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推动全省国税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深入开展。
  附件:《四川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二○○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
  四川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省纠风办《关于做好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国税系统行风调查评议办法(试行)》规定,为确保全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严格行政审批制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巩固和深化行风建设成果,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此次评议工作在省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省纠风办的领导下进行。省国税局设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成员单位为监察室、办公室、人事处、教育处、征管处、法制处,办公室挂靠监察室,具体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下设两个评议检查指导组,由省国税局与省纠风办共同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监督部门和纳税人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的省国税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组成,负责对全省国税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同时省国税局指派人员配合评议组开展工作。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政风行风评议的主要对象是全省国税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局党组确定的每年对三分之一的市(州)局重点评议、三年轮评一次的工作要求,省局将通过随机抽样在未纳入去年重点评议的市(州)局和省局直属单位中选定8个单位作为今年的重点评议单位。未纳入重点评议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纠风办协调配合,做好本单位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主要评议内容如下:
  (一)依法征税。是否做到应收尽收,不违规减、免、缓税,不收过头税;及时足额入库,不混级混库;不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不违规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和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等。
  (二)严格执法。是否做到认真宣传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处罚;全面落实下岗再就业、涉农税收、西部大开发、调高增值税起征点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规范服务。是否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纳税约谈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及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做到文明办税"十公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清正廉洁。是否严格执行税务干部"十五不准"规定,严格执行省局《五条禁令》;杜绝向纳税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杜绝在税收征管中"吃、拿、卡、要、报、借";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国税干部执法风险意识。
  四、评议方法、标准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按照政府主抓,纠风办组织协调,各级国税机关具体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省、市、县三级联动,全方位评议(下评、外评、自查、上议)和评改结合、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
  今年仍将采取普遍评议和重点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重点评议单位,由省局派出评议检查指导组参与或抽查其民主评议情况,每个评议检查指导组原则上随机在今年的重点评议单位中选择2个被评议单位开展全面的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其余重点评议单位进行抽查。未纳入重点评议的单位,按照本方案进行自查和根据地方纠风办要求开展评议。省局将以巡视、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评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评议原则,由评议检查指导组根据被评议单位自查和召开座谈会、走访所了解的情况,对被评议单位作出评价;发放一定数量的政风行风评议表和进行网上评议,按满意率与较满意率的85%之和计算被评议单位满意度,再根据被评议单位当年发生影响行业形象的违法违纪案件、省局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地方评议结果等情况,按照《四川省国税系统行风调查评议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增加或扣减其满意度后,即为被评议单位全年政风行风评议结果。满意度80%以上为"合格",满意度60-80%为"留观",满意度60%以下为"留评"。
  整个评议工作共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
  1、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部门、配备工作人员。
  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3、广泛动员,组织国税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省国税局关于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评议工作的认识,激发干部职工支持、参与民主评议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4、聘请特邀监察员及行风评议员,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小组和检查指导小组,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5、向社会公开国税系统政风行风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和设立意见箱等。
  (二)查找问题阶段(9月16日至25日)
  1、采取召开各种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通过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纳税人和内部干部职工的意见,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政风行风评议员到基层和窗口单位明察暗访,走访纳税人,全面查找本单位、本系统在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和分析,并对照上年度的整改方案,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突出问题是否有效解决,新的问题在哪里,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单位、本系统的自查报告和评议组的评议意见及建议。
  (三)组织评议阶段(9月26日至10月15日)
  对实行全面评议的重点评议单位,由省局评议检查指导组采取问卷测评、座谈评议等方式进行,同时与网上测评相结合。问卷测评和座谈评议,采取随机方式发放政风行风评议表,发放范围主要包括纳税人、党政机关等社会各界;网上测评,在中税网四川纳税服务网(www.sc12366.net.cn)上设立《政风行风评议》栏目进行测评。评议结果包括单位自查和省局重点评议两部分,实行百分制,自查、重点评议情况分别占评议结果的30%、70%。其中单位自查结果由评议检查指导组计分;重点评议结果依据评议表、网上测评情况,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对实行抽查评议的重点评议单位,省局评议检查指导组根据评议内容进行抽查检查,其评议结果的确定主要依据被评议单位自查、网上测评和省局监督检查情况计算评议结果。
  未纳入重点评议的单位在开展自查的同时,按照地方纠风办要求组织召开评议大会,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纳税人代表参加,汇报政风行风建设自查情况,由地方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6日至30日)
  1、认真分析和研究评议组、省局检查指导组对政风行风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有效地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向纠风办、省局和评议代表反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2、各级纠风办和政风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及政风行风评议员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认真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巩固整改成果,迎接省纠风办组织开展的以"方便群众、服务热情、承诺明确、文明用语、办事公开、办事效率、队伍形象、设施完善、制度规范、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执法执纪、监督到位"为主要内容的"万人评政风行风"活动。
  2、各地要针对评议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纠正和整改措施。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纠风办和评议代表说明情况,明确整改期限和措施。
  3、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原有制度不完善的地方要加以修改完善,制度不健全的要及时健全。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制度保障措施,促使政风行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4、对整改不得力、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不符合群众要求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公开曝光。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国税局党组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按照省纠风办关于做好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和省局实施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评议工作。本系统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和纠风办组织的"万人评政风行风"活动结果,要在全系统分别通报。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目的和重大意义。要使全体国税干部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国税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提高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是全面推进国税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推动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同时,要大力宣传报道评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实事求是反映国税系统政风行风状况,宣传国税机关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听取社会各界批评意见的诚意,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国税工作,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营造良好氛围。
  (三)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与地方纠风办和文明办的联系沟通,积极配合评议代表开展工作,尊重评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主动查摆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将评议工作与国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评议工作与国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正确处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依法治税、充分履行职责的关系,既要对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批评建议虚心接受、正确对待、认真整改,又不能因为评议而放松工作要求,降低国税工作标准甚至失职渎职。
  (五)材料报送工作
  1、各市(州)局在评议工作中,凡向地方纠风办报送的文字材料和各阶段工作安排要及时向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报送,以便省局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开展工作指导。在评议过程中如遇有新情况、新问题也应及时向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报告。
  2、各市(州)局要及时将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评议办公室电话号码报告省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省国税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电话:028-86734509,传真:028-86734525.
  附表:1、《四川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监督员名单》
  2、《四川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表》(略)
  3、《四川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表发放数量》(略)
  4、《四川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评议统计表》(略)
  表一:
  四川省国税系统2005年政风行风监督员名单
  姓 名0x20性 别0x20工作单位及职务
  舒渠丰0x20男0x20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刘代联0x20男0x20省中小企业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徐 丕0x20男0x20省纪委省监察厅综合室干部
  游承陆0x20男0x20省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
  曹树屏0x20男0x20省电力公司纪检监察部处长
  蔡宗川0x20男0x20南充电力局纪检监察部纪委副书记、主任
  吴 缨0x20女0x20省统计局法规处助理调研员
  张 力0x20女0x20省广电集团纪检监察部干部
  李永春0x20男0x20省纠风办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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