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地方税务局; 市邮政局
四川省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广安市邮政局关于印发《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市地税发[2006]62号
四川省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广安市邮政局关于印发《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市地税发[2006]62号
全文有效
2006年5月18日
各区(市)、县地税局、邮政局,市地税局直属一、二分局:
为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降低征纳成本,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29条及其实施细则第44条有关规定,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安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的数据集中业务问题处理确认表》的批复(编号广安007),结合我市征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今年6月征期起,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广安市邮政局代征全市定期定额、定期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纳地方各税及其附加。现将《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委托代征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124号),《意见》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巩固和完善纳税人自行上门申报、缴纳税款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现金缴款、支票缴款、银行代收、委托代扣等多元化申报缴款方式。同时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65号)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从实际出发,提供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银行网点申报等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由纳税人自愿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应当积极推行纳税人自行选择办税服务厅的方式,办理涉税事项”。为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申报,推行委托代征,其目的是积极适应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强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和管理水平。二是农业税停征后,我市农村税务所的主要征税对象是个体工商户,且个体工商业户又主要集中在场镇特别是中心场镇,同时随着纳税定额的调整,一些乡镇纳税业户很少。因此,部分农村地税所人员和征管范围需要重新整合,申报纳税方式需要改革,对边远山区实行委托代征税款,有利于减少征纳成本,方便纳税人。三是实行邮政部门委托代征税款,推行邮政申报纳税工作,主要是利用我市邮政部门125个服务网点,遍布城乡,服务面广,纳税人可就近申报纳税,并及时收到完税凭证;同时实行邮政网点申报纳税既可用现金,也可用邮政储蓄存款纳税或由邮政网点直接代扣税款,方便纳税人缴税,节约成本。各级地税、邮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委托代征工作的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委托代征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承办部门和人员,精心组织,加强协作,共同解决好实施委托代征税款工作中各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
二、制定工作规划,积极稳妥实施,认真做好委托代征工作
(一)要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与邮政部门共同做好对社会和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分户送达宣传资料,使纳税人主动办理邮政申报,并要将咨询和投诉电话公诸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级征收单位要结合数据上线工作做好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征管基础资料登记、信息的采集和核定工作,切实加强管理。
(二)要落实培训工作。各级地税、邮政部门要根据代征业务的要求,对相关的数据维护、代征系统的操作、业务流程、票证使用管理、税款的归集与解缴,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演示、实际操作等方式对代征系统的操作员和管理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使其较快掌握操作程序和步骤,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强化征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个体“双定户”征管工作。实施委托代征后,个体税收管理工作重心应转移到典型调查和核定定额等管理环节中。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各地要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严格坚持六项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民主评议、税务机关核定、张榜公布和送达“双定”通知书;准确采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科学核定定额,并依据所核定的定额和本地区增值税或营业税起征点标准进行认定;对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各地要在确认纳税人账簿记录真实、完整和核算准确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账簿所反映的经营额和本地区增值税或营业税起征点标准进行认定。对“双定”户使用发票,一律由税务机关发放和管理。
(四)要做好管理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邮政部门代征税款工作的管理,及时给予政策辅导,监督其按业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做好代征工作。
(五)要加强协调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精神,“‘三代’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通过预算支出统一安排”,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向当地党政汇好报,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经费支持。
附件: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的实施办法(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