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98
  • Tax100会员 32539
查看: 646|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556
2020-8-4 12: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7-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2006〕100号)的规定,经《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地税局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凉府办函〔2006〕206号)同意,我州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按1%的标准执行。《凉山州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凉地税发〔2006〕14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