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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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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足区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足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足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足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8-07-05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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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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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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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足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足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大足区税务局对原重庆市大足区国家税务局和原重庆市大足区地方税务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缺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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