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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增值税税控技术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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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增值税税控技术服务标准
发文日期: 2019-09-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增值税税控技术服务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增值税税控技术服务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9.9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专用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盘、以及特定纳税人使用的报税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号)规定,金税盘每个200元,税控盘每个200元,报税盘每个100元,技术维护费每户每年每套280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纳税人,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费)。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通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计算机(CPU主频:800MHz及以上;内存: 256M及以上;硬盘:40G及以上;光驱:CD-ROM或DVD驱动器;操作系统:WIN2000及以上,需要2个及以上可用的USB接口)。打印机(80列行宽及以上;复写能力为1+3及以上)。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通用设备(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或以专用设备兼容性等任何借口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
  投诉举报电话: 0777-28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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