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7
  • Tax100会员 27967
查看: 435|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地字[1989]141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2317
2020-8-3 13: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22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地字[1989]14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地字[1989]141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89-12-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9]1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法规,经研究,现对盐场、盐矿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法规如下:
  
  一、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对盐场、盐矿的其他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或给予定期减征、免征的照顾。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