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48
  • Tax100会员 28033
查看: 380|回复: 1

[消费税] 燃料油的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176

主题

176

帖子

180

积分

一级税友

Rank: 2

积分
180
2020-5-26 13: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燃料油的消费税征税范围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5-26 13: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附件2《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七、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6号)规定:“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规定:“一、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以下原则划分是否征收消费税:
(一)产品符合……燃料油征收规定的,按相应的……燃料油的规定征收消费税;
……
二、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如以沥青产品对外销售时,该产品符合沥青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包括名称、型号和质量标准等与相应标准一致),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不征收消费税;否则,视同燃料油征收消费税。
……
四、本公告自201311日起执行。”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规定:“二、纳税人生产加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第一条第()项规定的产品,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