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86
  • Tax100会员 28011
查看: 671|回复: 1

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 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税务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吉政函〔2018〕53号

583

主题

1014

帖子

276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69
2020-4-8 10: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jilin.chinatax.gov.cn/art/2018/7/23/art_311_121176.html
发文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吉政函〔2018〕53号
文件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 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税务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7-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
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税务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平稳有序推进我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规范统一性,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的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确定的原则,现就我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税务机关职责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行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涉及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及所属税务机关依法依规承担。

二、税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点评

http://jilin.chinatax.gov.cn/art/2018/7/23/art_311_121176.html  发表于 2020-4-8 10: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