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15
  • Tax100会员 27969
查看: 371|回复: 0

税收优惠政策 五、新办服务业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2317
2020-8-3 12: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13006016
发文单位: 税收优惠政策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税收优惠政策 五、新办服务业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文日期: 2019-06-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税收优惠政策
五、新办服务业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政策内容
新办服务业企业2年内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省级现代 服务业集聚区内新办服务业企业,3年内免征自用房产和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利用自有住宅新办服务业企业,原有登记的房屋规划用途不变,2年内免征房产税
(二)政策依据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
(三)政策执行期
2016年2月23日
(四)办理方式
备案享受。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