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69
  • Tax100会员 33131
查看: 564|回复: 0

税收优惠政策 四十四、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8-3 12: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13006074
发文单位: 税收优惠政策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税收优惠政策 四十四、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文日期: 2019-06-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税收优惠政策
四十四、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政策内容
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1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
(三)政策执行期
自1989年2月3日起执行。
(四)办理方式
备案享受。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