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87
  • Tax100会员 28035
查看: 350|回复: 1

[消费税] 对外购(含进口,下同)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符合增值税退税政策,在收到税务机关退税款后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161

主题

161

帖子

161

积分

一级税友

Rank: 2

积分
161
2020-5-26 13: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外购(含进口,下同)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符合增值税退税政策,在收到税务机关退税款后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5-26 13: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宋体]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7号)规定:“……四、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按规定转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font]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