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94
  • Tax100会员 33121
查看: 660|回复: 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发[2001]22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个人出租自有房产(住宅)核定征税租金标准问题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3 11: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穗地税发[2001]226号
文件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发[2001]22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个人出租自有房产(住宅)核定征税租金标准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09-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个人出租自有房产(住宅)核定征税租金标准问题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1]22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个人出租自有房产(住宅)核定征税租金标准问题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1]226号
  全文有效
2001年9月7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征收分局:
由于目前房产租赁市场情况发生了变化,为进一步做好个人出租自有房产的税收征管工作,经研究,对我局《关于贯彻〈调整我市城镇个人出租自有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发[2001]36号)中的“单位面积计税租金标准”调整如下:
  1、房产类型中第一档“高层”暂减按80%征收;2、房产类型中第二档“一般”和第三档“其他”暂减按60%征收。
  本规定从2001年9月(税款所属时期)起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