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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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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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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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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6 13: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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