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 |
发文单位: |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河地税发[2003]57号 |
文件名: |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河地税发[2003]57号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高薪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03-04-14 |
政策解读: |
- |
备注: |
- |
纵横四海点评: |
- |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高薪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河地税发[2003]57号
全文有效
2003.04.14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直属各单位、市稽查局:
我局一直对全市高薪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严征细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百业的兴旺,我市的高薪收入者越来越多,分布越来越广,原采用按人核定的征税基数明显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成为我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漏洞,特别是歌舞厅、卡拉OK、桑拿中心、酒店厨师等行业高薪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更是我们的征管难点。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上述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经市局研究,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征管。各地要克服畏难情绪,提高认识,把加强对高薪收入者所得税的征管当作全年税收征管工作的一大重点来抓,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狠抓征管,努力实现对歌舞厅、卡拉OK、桑拿中心、酒店厨师等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有更大的突破。
二、调查核实,重新核定上岗人数。各地要组织人力,抓好调查模底工作,在此基础上,重新认定上岗人数,计征个人所得税,要本着科学、公平、合理的原则,深入企业了解底子,使核定工作能依法执行。
三、调整个人所得税固定税款。原市局曾行文规定了每人最低计税额,从发文之日起,各地要重新调整每月计税定额,市区高薪人员的每人每月定额如下,各县可参照执行,增减幅度在30%范围自行调整,但须报市局备案:
(1)卡拉OK、歌舞厅等高薪收入人员每人每月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为100-150元(月收入计税额为2250元至2750元);
(2)桑拿、厨师行业高薪收入人员每人每月征收个人所得税为200-300元(月收入计税额为3170元至3840元);
(3)对调查核定收入额过程中,发现其月收入低于或高于上述(1)、(2)项规定的,可按实际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必须依报批程序由所长、分局长审批。
四、加强源泉监控,全面落实代扣代缴制度。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高薪行业单位,应依现行税法规定实行代扣代缴,每月在申报营业税的同时,申报代扣个人所得税款,一并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上报征收单位。各征收单位要向纳税人说明扣缴的税项、数额、计税依据等内容,让纳税人明白交了什么税,交了多少税等情况,有条件的征收单位可将代扣凭证送给纳税人,在扣缴时使扣缴单位与纳税人共同遵守纳税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