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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7种情形,可在个税年度汇算时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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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6 13: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徽税务
标题: 符合这7种情形,可在个税年度汇算时申请退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DA1NjgyNQ==&mid=2650997291&idx=1&sn=4dcbe81aa97be4504c26419c205c1b75&chksm=80a1873db7d60e2bcad202546ce2299c3a4fa8ac10f4f83aa3a2a9bd218ac8dc97a69cbf40b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5-25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5 17:22 编辑



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税?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是2019年度个税年度汇算期,如果您在汇算期间发现因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都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就可以为您办理退税了,退税红包直达您的个人账户!在哪申请,怎么办理,别急,让我税小皖给您详细介绍一下吧!


二、个税年度汇算符合这7种情形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01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02

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03

存在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情况,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以及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扣除不充分的。

04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05

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06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07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三、办理流程


办理退税的流程也非常简单,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web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途径提交退税申请,其中使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申请退税最为方便快捷。


如果您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您可以在5月31日前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您只需要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您一定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I类银行账户,这样税款才会准确退回到您的账户里。



温馨提示

为了方便您更加便捷地办理退税,推荐使用在汇算地开户的银行账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审核: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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