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一窗式”管理票表自动比对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03]8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一窗式”管理票表自动比对工作的通知
粤国税办发[2003]87号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省局信息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开发了能够在纳税申报环节由征管系统实时读取防伪税控网络版有关数据的软件,实现了“一窗式”管理“票表稽核”的自动化。为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该软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升级。实现“一窗式”管理“票表稽核”的自动化只涉及到征管软件2.0版的申报征收模块和金税工程模块,修改后的征管程序和相关说明文档已放在省局FTP服务器“localswglswgl2030825攠目录中。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好软件升级工作,确保在9月份征收期实现“一窗式”管理“票表稽核”的自动化。
升级完成后,2.0版征管系统的系统管理员通过征管系统的系统管理模块将“具有受理表票稽核异常申报”权限分配给全市范围的负责比对异常处理的操作员。
二、操作方法。
(一)认证通过的抵扣联数据导出导入。市局信息中心每月月底将网络版系统中的当月认证通过的全市抵扣联数据导出,通过2.0版征管软件的金税工程模块导入到征管系统中。
(二)抄报税。操作员通过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的抄报税子系统完成企业的抄报税工作。
(三)纳税申报。操作员通过2.0版征管系统的纳税申报模块受理录入纳税人的申报表信息后,进入申报附列资料录入窗口录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税额、“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金额、税额等关键指标。录入完成后点击“表票稽核”按钮,征管系统将自动读取防伪税控税务端网络版的相关数据,按照有关文件明确的逻辑关系进行数据自动比对。如果数据符合逻辑要求,系统将提示比对成功,操作员继续其他操作;如果数据不符合逻辑要求,系统将显示申报表的数据以及从网络版读取的数据,操作员需退出正常申报处理,将纳税人资料转到比对异常处理窗口处理。
(四)比对异常处理。比对异常处理窗口的操作员受理纳税人申报资料,按有关文件要求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如经审核确认可以受理纳税人申报,操作员可通过2.0版征管系统的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征收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通过软件系统自动完成“票表稽核”可能增加网络版数据库服务器的负担,各市局在9月份申报期间,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密切监控网络版数据库服务器的性能表现,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省局信息中心报告。
(二)佛山市国税局根据省局的要求,参照税务总局和省局的有关技术方案制定通过软件系统自动完成“票表稽核”的办法。
(三)各市局信息中心要落实专人务必在每月月底将网络版系统中的当月认证通过的抵扣联数据导出,通过2.0版征管软件导入到征管系统中。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三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