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38
  • Tax100会员 28032
查看: 451|回复: 0

深圳发展和改革局 深发改[2006]153号 深圳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391
2020-8-2 12: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深圳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编号: 深发改[2006]153号
文件名: 深圳发展和改革局 深发改[2006]153号 深圳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6-02-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深圳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深发改[2006]153号


  

  深圳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深发改〔2006〕153号
  全文有效
  2006年2月15日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出具国内投资确认项目书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范围执行,其他事项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