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23
  • Tax100会员 33128
查看: 618|回复: 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2006]11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梅州市国家税务局印制梅州市梅县自来水水费发票的批复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2 12: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粤国税函[2006]118号
文件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2006]11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梅州市国家税务局印制梅州市梅县自来水水费发票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6-03-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梅州市国家税务局印制梅州市梅县自来水水费发票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6]11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梅州市国家税务局印制梅州市梅县自来水水费发票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6]118号
  全文有效
  2006年3月21日
  梅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印制〈梅州市梅县自来水水费发票〉的请示》(梅国税发[2006]32号)收悉。鉴于现行的全省统一印制普通发票种类不适合你市梅县自来水水费发票的使用,为满足你局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省局同意由你局定点印刷厂印制《梅州市梅县自来水水费发票》并限于在梅县范围内使用。
  此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