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下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发票式样的通知
中山地税函[2006]84号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下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发票式样的通知
中山地税函[2006]84号
全文有效
2006年9月4日
稽查局、各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发票式样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450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我市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险费发票统一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人寿中山支公司)向城区税务分局办理申请印制手续。太平洋人寿中山支公司下属机构需用发票时,由太平洋人寿中山支公司逐级下发使用,并进行分户登记。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粤地税函[2006]450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险费发票全省统一式样(见附件,相关项目具体内容按各地实际确定)下发给你们,该发票为单联式电脑机外发票,使用80克发票防伪水印纸印制,规格为210×297mm,全省统一行业种类代码为3061。
该发票印制时可预先套印申请印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请各地按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监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