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83
  • Tax100会员 33134
查看: 713|回复: 0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汕府函[2007]42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2 11: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汕府函[2007]42号
文件名: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汕府函[2007]42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7-06-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汕府函[2007]42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汕府函[2007]42号
  全文有效
2007年6月20日
市地税局:
汕地税发[2007]107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07]129号)的精神,同意你局关于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的土地等级划分、税额标准、计税依据和纳税期限的意见。请你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抓紧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切实做到应征尽收。
附件:
关于调整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和年税额等问题的请示
汕地税发[2007]107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财税[2007]9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7]71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0.9至18元的年税额标准的幅度要求,现就我市中心城区(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保税区,下同)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划分及年税额调整问题请示如下:
一、新的土地等级划分问题。根据《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市区中心城区市政建设现状和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现拟分别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划分范围详见《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年税额表》和地图。
二、新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财税[2007]9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税额幅度原则上应在2006年实际执行税额幅度的基础上提高2倍。
多年来未调整税额幅度的地区,调整的力度应大一些”以及《通知》规定的税额幅度,我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原执行汕头市人民政府[1995]38号文的标准至今已十多年没作调整,拟定新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
一等级区:工业8.00元,其他15.00元;
二等级区:工业5.00元,其他12.00元;
三等级区:工业3.00元,其他9.00元;
三、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纳税期限。根据新《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为计算依据,依适用税额按年计算征收,分期缴纳。缴纳期限为每年四月和十月份,或于四月份一次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土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必须依照国务院的《决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五、土地使用税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应依照《条例》规定,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土地权属等资料。
六、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的其他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七、以上规定从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以审批。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财税[2007]9号)(略)
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7]71号)(略)
4:《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及年税额表》和地图(略)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表一:
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及年税额表
单位:元/㎡(年)
项目类区 列举区域 适应税额
一等级区 除列举的二、三等级区外为一等级区 工业:8 其他:15
二等级区 龙湖区辖属的外充公、内充公、辛厝寮、欧汀、龙祥、324国道以北区域及外砂、新溪镇 金平区辖属的鮀江、鮀莲街道、月浦街道、岐山街道 濠江区原达濠行政区域、(浔洄、马窑、棉花、原河浦区域除外) 保税区 工业:5 其他:12
三等级区 金平区辖属的鮀江、鮀莲街道中的赖厝、大场、两丰、天港、玉井、大井、鮀西、牛田洋开发区及港美、山兜、举丁,月浦街道所属湖头,沟南两个居委行政区域 濠江区原河浦区域、浔洄、马窑、棉花 工业:3 其他:9

注:具体划分以《汕头市土地划分级区图》为准
附表二:
汕头市部分区(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及年税额表
项目类区 列举区域 适应税额 元/㎡(年)
一等级区 澄海区:凤翔、澄华和广益三个街道、 莲下镇(原湾头镇区域除外) 潮阳区:文光、棉北、城南街道、和平、谷饶、贵屿镇 潮南区:峡山街道、司马浦、胪岗、陈店、两英镇 8
二等级区 澄海区:东里镇、溪南镇、莲上镇、上华镇、莱芜经济开发试验区和莲下镇辖属的原湾头镇区域 潮阳区:金浦、海门、铜盂镇 潮南区:成田、陇田、仙城 5
三等级区 澄海区:盐鸿镇、莲华镇、隆都镇 潮阳区:河溪、西胪、关埠、金灶镇 潮南区:红场、雷岭镇、井都镇 南澳县全县范围 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